新西兰山东总商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1商会名称
本会名称为新西兰山东总商会(New Zealand Shand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2商会性质
新西兰山东总商会为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服务在新西兰的山东籍从商人员及与山东省有商贸往来的新西兰企业,促进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
3注册信息
商会注册日期:2015年12月3日,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注册。
4办公地点
商会的办公室设在新西兰奥克兰。
第二章:宗旨与目标
1宗旨
新西兰山东总商会的宗旨是促进和加强山东籍从商人员与新西兰企业间的商业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业务支持与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2目标
- 提供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
- 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 提供法律与合规支持,确保会员合法经营。
- 积极反映会员需求,维护会员权益。
- 促进文化交流,提升中华文化在新西兰的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结构
1领导机构
商会设立以下领导职务:
- 会长:一位,负责商会的全面工作,代表商会参加外部活动。
- 执行会长:一位,全面协助会长,负责商会日常管理。
- 副会长: 六位,各自负责不同领域的工作,如市场开发、会计法律咨询和会员服务等。
- 秘书长:一位,负责商会文书、资料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
- 副秘书长:一位,协助秘书长工作,并代理秘书长工作。
2理事会
理事会由二十一位理事成员组成,任期三年。理事成员由会长提名,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和商会日常运营指导。
3下属商会
商会设立若干下属商会,如济南商会、青岛商会、淄博商会、菏泽商会与烟台商会等。下属商会根据其地域及行业特点独立运作,为所在地区的会员提供服务。
第四章:会员
1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填写入会申请表,最少一位理事加一位会员或副会长推荐,并向商会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商会秘书处将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结果。
2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 参与商会活动,获取信息与支持。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向商会提出意见与建议。
- 享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3会员义务
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 遵守商会章程,支持商会工作。
- 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商会组织的活动。
- 向商会提供有关自身企业的真实信息。
第五章:资金管理
1资金来源
商会的资金来源包括:
- 会员会费
- 商会组织的活动收入
- 社会赞助及捐赠
2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需在会员大会上通过。会费的收取与管理应公开透明。
3资金使用
商会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 会员服务及活动经费
- 商会日常运营开支
- 宣传推广费
- 其他经会员大会批准的支出
4财务管理
商会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与透明公开。秘书处应每年向会员报告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会议管理
1会员大会
商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 讨论并通过商会章程的修改。
- 选举理事和其他职务。
- 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战略。
2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商会工作和重大事项。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所有理事,并在会议记录中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3特别会议
商会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 会员服务及活动经费
- 商会日常运营开支
- 宣传推广费
- 其他经会员大会批准的支出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1修改程序
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章程的修改需获得参与投票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八章:附则
1解散条款
商会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散,需召开会员大会进行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后方可解散。解散后,商会剩余资产应按照法律法规处置。
2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秘书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新西兰山东总商会将不断努力,为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中纽经济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间的合作与共赢,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